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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樂新課程教學法(一)(金亞文主編)

作者:金亞文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1-18   點擊:

  第3章 音樂課程標準音樂教學大綱比較
  ●課程性質和價值
  ●課程目標
  ●課程內容
  ●課程評價
  ●課程實施
  課程標準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guī)范和質量要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明確指出:“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jù),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課程標準對課程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及教材編寫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正確理解和把握課程標準的內涵和精神,對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搞好九年義務教育各門課程改革是十分重要的。
  談到課程標準,不能不提到教學大綱。本次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標志,是以“課程標準”取代了“教學大綱”。這一改變,表面上看似一種名詞的替換,但實質上,課程標準是對教學大綱中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及評價等方面所存在的不足的重要調整,更是對本次課程改革所倡導的教育新理念和教育改革目標的具體體現(xiàn)和明確表述,更有針對性,更為全面地體現(xiàn)了音樂課程的育人功能,同時,也完全符合“以提高國民素質為宗旨,以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強調基礎教育要滿足每個學生終生發(fā)展的需要,強調課程要促進每個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培養(yǎng)良好品德,培養(yǎng)學生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這一基礎教育改革的最終目標。
  傳統(tǒng)的教學大綱與課程標準之間的重要區(qū)別,還在于教學大綱是以學科知識為本,以教師為中心,以知識的傳授為貫穿線,關注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對學習應達到什么程度缺乏明確指導。課程標準則是以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和提高為宗旨,著眼點未來社會對國民素質的要求,面向全體學生制定各個學段應達到的基本素質目標,它是以學生為主體,強調和關注的是學生的學習過程。
  《音樂課程標準》由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準、實施建議四部分組成。具體為: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課程性質與價值
  二、基本理念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二、學段目標
  第三部分 內容標準
  一、感受與鑒賞
  二、表現(xiàn)
  三、創(chuàng)造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第四部分 實施建議
  一、教學建議
  二、評價建議
  三、課程資源的開發(fā)與利用
  四、教材編寫建議
  僅從內容框架上,我們就可以看出《音樂課程標準》呈現(xiàn)出來的全新面貌。前言部分三個綱目的設計,體現(xiàn)出教育觀念的轉變和音樂課程價值觀念的轉變;在內容標準的表述上,進一步明確了基礎音樂教育的育人本質,體現(xiàn)了社會發(fā)展對國民基本音樂素質的要求。毫無疑問,《音樂課程標準》比《音樂教學大綱》更為準確、科學和完善,更為符合現(xiàn)代教育的要求。《音樂課程標準》的實施,標志著我國音樂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
  由于長期以來,指導和評價教師教學工作的一直是教學大綱,突然面對全新的課程標準,不少教師可能一時感到不適應,這是可以理解的。教育隨著歷史的發(fā)展而變化,觀念隨著歷史的變遷而更新,只有緊跟時代的潮流,不斷調整,適應和發(fā)展我們的教育觀念,我們才能成為教育改革的主動者,完成教育改革的使命。
  課程標準是相對于教學大綱而制定的,它被賦予了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標。本章試圖從課程的性質和價值、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評價、課程實施等方面,對《音樂課程標準。與現(xiàn)行的九年義務教育初中〈音樂教學大綱〉進行比較,以期有助于廣大初中音樂教師對《音樂課程標準》有一個較為清晰和正確的認識與理解。
  第一節(jié) 課程性質和價值
  性質是指事物所具有的特質,是該事物與其他一切事物區(qū)別的內在依據(jù)。所謂課程性質,就是課程所獨有的、區(qū)別于其他任何課程的本質特征。課程性質直接決定了它所人采取的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所要達到的教學目的和效果。我們只有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課程的性質,才能明確課程的方向,充分發(fā)揮課程特有的價值和作用。
  不同的教育理念,對課程的性質有不同認識。音樂課程的性質,在《音樂課程標準》和《音樂教學大綱》中有不同的表述。

教學大綱

課程標準

課程性質

實施美育的重要途徑;

對于培養(yǎng)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著重要的作用;

九年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必修課

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

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

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課程價值

未闡述

審美體驗價值

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價值

社會交往價值

文化傳承價值

  一、課程性質和價值的分析比較
  按照哲學的定義,本質是事物的內部聯(lián)系。它從整體上規(guī)定了事物的性能和發(fā)展方向,也就是說,本質對性質起規(guī)定作用。由此,我們從音樂的本質、音樂教育的本質出發(fā),分析比較上表中兩種音樂課程性質的表述,可以看出,《音樂教學大綱》對音樂課程性質的闡述有以下不足:
  1、對音樂的本質認識不夠,缺乏音樂課程自身特有的本質特征的表述。
  2、認識到美育的重要性、音樂的養(yǎng)育功能和音樂教育的“育人”本質,但是表述得不夠明確。
  3、有德育化傾向,把音樂作為實施其他教育的工具,削弱了音樂課程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失去了音樂課程長期有所價值和功能。
  《音樂課程標準》在音樂課程的本質出發(fā),為音樂課作了一個準確的學科定位,確立了音樂課程作為一門學科存在的獨立性和必要性,充分體現(xiàn)了音樂課程的人文特點,為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提供了明確的依據(jù)。第二,明確音樂課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確定了音樂課程在實施美育中的地位,突出了音樂課程的美育作用,體現(xiàn)了音樂課程的“育人”本質。第三,更加強調了音樂課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確指出它不僅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而且在整個基礎教育階段都是一門必修課。
  二、對音樂課程性質認識的人文回歸
  “人文”一詞源于拉丁文humanitas,意既人性、教養(yǎng)。其含義幾經(jīng)演變,現(xiàn)多指人類社會的文化現(xiàn)象。音樂是人類創(chuàng)造的文化現(xiàn)象之一,“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xiàn)思想和感情表現(xiàn)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tài)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著人類歷史的發(fā)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近現(xiàn)代、當代的美學家、藝術家在對音樂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普遍認為音樂是與整個文化現(xiàn)象密切聯(lián)系的一種情感性的審美文化。黑格爾在《美學》音樂一章中指出,情感是音樂的出發(fā)點;柴可夫斯基認為,情感是靈魂的自白;蘇珊。 朗格把人類情感符號的創(chuàng)造視為人類的一種文化現(xiàn)象和精神活動。貝多芬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是歐洲資本主義上升時期資產(chǎn)階級的精神代言人和文化巨匠。他的作品之所以能以“高尚的氣質、深厚豁達的素質來影響社會風氣”(李斯特語),是因為他的作品中滲透著強烈的資產(chǎn)階級人道主義思想和文化意識,代表了一個時代最高精神的體驗。
  音樂是文化的一部分,它不可能脫離文化這個整體而獨立存在。毫無疑問,音樂課具有人文屬性。但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中小學音樂課被當成“唱歌課”、“音樂專業(yè)課”、“德育課”等等,這種片面理解和認識,使音樂課失去了人文內涵。因此,《音樂課程標準》重新把音樂課納入以探求人生意義、追求精神生活、體察社會和人情、創(chuàng)造性地表達人生為目的的人文學科的范疇,是對音樂課程性質認識的正本清源和價值回歸。
  三、音樂教育理論的新發(fā)展
  受“文以載道”、“詩言志”理論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音樂界對音樂價值的認識一直停留在音樂與政治、與社會生活關系的層面上。強調音樂為政治服務,突出音樂的思想性和教育作用。表現(xiàn)在音樂教育上,強調“中學音樂教育應寓思想教育于音樂藝術之中”,“唱歌教學是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手段”,“音樂教育……對于培養(yǎng)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有著重要的作用”,而忽視了音樂教育在審美體驗、情感體驗、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社會交往、文化傳承等其他方面的重要價值。
  首先,音樂是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形式,音樂教育的特點是以審美為核心。“音樂課的藝術價值在通過以聆聽音樂、表現(xiàn)音樂和音樂創(chuàng)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于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chǎn)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發(fā)揮”。其次,一切教育活動的目的歸根結底是培養(yǎng)人的創(chuàng)造力,音樂教育也是如此。在音樂活動中激發(fā)學生的想像力和創(chuàng)造沖動,展現(xiàn)他們的個性和創(chuàng)造能力既是音樂課的目的,也是音樂課的基本價值之一。第三,由于音樂的表現(xiàn)形式如齊唱、齊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很多都是群體性的活動,需要相互之間的配合、相互之間的尊重、相互之間的交流,因此音樂課程具有社會交往的價值。第四,音樂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chǎn)和精神財富,學生在課堂上學習中外音樂文化,有助于繼承和發(fā)揚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增進對世界音樂文化的了解?!兑魳?a href=http://shangwufuwu.com.cn/kegaizhuanti/list0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課程標準。對音樂課程價值的重新審視,把音樂課的價值定位在審美體驗、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社會交往和文化傳承四個方面,充分肯定了音樂的美育功能,社會功能和文化功能,對于提高音樂課程的地位和作用,加強音樂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節(jié)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是按照國家的教育方針,根據(jù)學生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通過完成規(guī)定的教育任務和學科內容,使學生達到的培養(yǎng)目標。它受國家為基礎教育規(guī)定的教育目的的制約,是總的教育人才培養(yǎng)目標的具體體現(xiàn),是實現(xiàn)教育總目標的保證。課程目標在課程標準中占主要地位。音樂課程目標是以音樂學科的性質和價值為依據(jù),規(guī)定了對學生音樂素質培養(yǎng)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音樂教學大綱》中,沒有“課程目標”這一項,它是以“教學目的”來表述的。

教學大綱

課程標準

課程目標

(一)突出音樂學科的特點,把熱愛祖國、

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的教育和集體評論精神的培養(yǎng)滲透到音樂教育之中。使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建設者

(二)啟迪智慧、陶冶情操,提高審美意識,使學生身心得到健康發(fā)展

(三)增強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掌握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使學生具有獨立視唱簡單樂譜的能力

教學大綱

總目標具體體現(xiàn)在三個層面:

(一)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yǎng)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tài)度

2、培養(yǎng)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愿望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培養(yǎng)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課程標準

課程目標

(四)了解我國各民族優(yōu)秀的民族民間音樂,培養(yǎng)學生對祖國音樂藝術的感情和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了解外國的優(yōu)秀音樂作品擴大視野,使學生具有一定的音樂鑒賞能力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2、模仿

3、探究

4、合作

5、綜合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2、音樂基本技能

3、音樂創(chuàng)作與歷史背景

4、音樂與相關文化

  一、課程目標的分析比較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音樂教學大綱》對音樂學科的審美價值、學生音樂興趣的培養(yǎng)以及音樂學科知識與技能偏難、過重等問題,都已經(jīng)有了一定認識。但是,由于受到當時教育觀念和應試教育的影響,《音樂教學大綱》在教學目的的表述上,顯得過于寬泛而德育化(突出強調“三熱愛”、“四有”),缺乏音樂學科美育功能的表述和“育人”本質的體現(xiàn),淡化了音樂學科的自身特點。另外,《音樂教學大綱》是以知識為體系制定的,教學目的的表述,必然圍繞著學科知識展開。
  《音樂課程標準》的課程目標以音樂課程的性質和價值為依據(jù),突出了音樂學科的人文性和審美教育功能,豐富了音樂教育的人文內涵,充分體現(xiàn)了音樂課的素質教育性質。采用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分別陳述的方式,呈現(xiàn)音樂課程目標,更體現(xiàn)了音樂學科從“以知識為本”到“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和課程觀念的轉變。
  二、突出“情感與價值觀”
  新的課程標準體系,要求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設置課程目標,強調了學科的整合功能,實現(xiàn)了由知識本位向學生發(fā)展本位的轉變。那么,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這三個維度之間的關系應該是怎樣的呢?大家可能有不同的認識。音樂課程目標中,把三個層面排列為“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這樣一種排列法,顯然是著眼于音樂課程本身的性質,突出強調音樂課程的審美功能和人文性。音樂課無論是作為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還是作為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它的目的都是要培養(yǎng)人文精神,即以人為本。通過實施人文關懷,豐富人的情感與美感體驗,陶冶情操,培養(yǎng)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其中的關鍵詞就是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一個人如果沒有感情體驗,就不會受到情感的熏陶和感染;一個缺乏感性的人,就不會有豐富多彩的人生感悟、正確樂觀的價值判斷,更不會有美好的創(chuàng)造性的人生表現(xiàn)。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都是實施上述目標的基礎,服務并服從于上述目標的設置。因此,我們說“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是音樂課程目標的出發(fā)點和歸宿。
  在實施“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這一目標時,要尤為關注“培養(yǎng)音樂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是推進學習和從事某項活動的動力,是人才成長的起點。一個對音樂沒有興趣的人,不可能在聆聽音樂作品的過程中獲得精神感受和審美體驗,也不可能對音樂產(chǎn)生探究或參與音樂實踐活動的愿望。如此,音樂課程的目標也就無法實現(xiàn)而成為一種空談,音樂課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培養(yǎng)和愛護學生的音樂興趣,是實施音樂課程目標的重要保證,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第三節(jié) 課程內容
  一、課程內容簡述
  課程內容是課程目標的具體化,是為課程目標服務的,它與課程目標密切相關,既是對老師“教什么”的規(guī)范,又是對學生“學什么”的規(guī)范,同時也是課程實施和課程評價的準則和指南。不同的課程目標決定了不同的課程內容。從“音樂教學大綱”到《音樂課程標準》,課程內容的變化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課程內容
教學大綱
唱歌
器樂
欣賞
基本樂理和視唱練耳
音樂表現(xiàn)要素
音樂情緒與情感
感受與鑒賞音樂體裁與形式
音樂風格與流派
演唱
演奏
表現(xiàn) 綜合性藝術表演
識讀樂譜
探索音響與音樂
創(chuàng)造 即興創(chuàng)造
創(chuàng)造實踐
音樂與社會生活
音樂與 音樂與姊妹藝術
相關文化
音樂與藝術之外
的其它學科

  二、課程內容的分析比較
  (一)課程內容框架的不同,體現(xiàn)出兩種不同的教育理念?!?a href=http://shangwufuwu.com.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音樂教學大綱》的課程內容框架是在應試教育理念的影響下以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為核心構建的,突出的是音樂學科的特點,強調的是音樂課的專業(yè)性,因為教學領域的狹窄(主要集中在學生的音樂表現(xiàn)力上),實際上走的是專業(yè)音樂教育、選拔專業(yè)音樂人才的道路。而《音樂課程標準》的課程內容框架是貫徹素質教育的精神、以音樂審美為核心構建的,注重的是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和知識與技能的整合。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機地滲透到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由于教學領域的拓展,知識與技能已不再是主要的或者是全部的課程內容,同時降低了專業(yè)知識與技能的難度,因此它是面向全體學生的,體現(xiàn)育人本質的,走的是普通音樂教育的道路,體現(xiàn)出的是重在提高素質的現(xiàn)代教育理念。
 ?。ǘ┱n程內容框架的不同,反映了對音樂課程性質認識的深化。由于《音樂教學大綱》的課程內容框架是建立在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之上的,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對音樂課程性質的認識是片面的,僅僅簡單地將音樂作為一門課程。而《音樂課程標準》則將音樂課程上升到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式和載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來認識。基于這種認識和定位,《音樂課程標準》在《音樂教學大綱》的基礎上,對音樂課程的內容作了新的整合和拓展,除了將《音樂教學大綱》原有的課程內容整合成感受與鑒賞、表現(xiàn)兩個方面外,還增加了音樂與相關文化、創(chuàng)造兩個部分的內容,充分體現(xiàn)出了音樂課的人文學科屬性,為實現(xiàn)發(fā)展學生的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xiàn)能力和創(chuàng)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yǎng),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的音樂課程目標提供了保證。
  (三)課程內容框架的不同,表現(xiàn)了音樂課程內容體系進一步趨向科學完善?!?a href=http://shangwufuwu.com.cn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音樂教學大綱》將音樂課程的內容歸納為唱歌、器樂、欣賞、基本樂理和視唱練耳,從嚴格意義上說,這種表述是不完整的、不嚴密的。它忽視了音樂的審美體驗、音樂本身所蘊涵著的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音樂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關系,從而使音樂課程的內容僅僅限于音樂本身,僅僅限于單純的音樂知識和技能。而《音樂課程標準》從音樂課程自身的特點、規(guī)律和素質教育的要求出發(fā),對課程內容進行了重新審視?!兑魳?a href=http://shangwufuwu.com.cn/kegaizhuanti/list0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課程標準》將音樂課程的內容框架劃分為感受與鑒賞、表現(xiàn)、創(chuàng)造、音樂與相關文化四個領域,每個領域又由若干個環(huán)節(jié)和要素組成,從學科體系的角度來說,不僅比《音樂教學大綱》的內容更豐富,而且表述更嚴密、更科學、更完善。特別是將音樂情緒與情感、音樂與社會生活、音樂與姊妹藝術、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關系納入內容框架,是對傳統(tǒng)《音樂教學大綱》內容的一個突破,標志著對音樂學科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第四節(jié) 課程評價
  一、課程評價簡述
  課程評價是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系統(tǒng)調查與描述的基礎上對學校課程滿足社會與個體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斷的活動,是對學校課程現(xiàn)實的或潛在的價值作出判斷,以期不斷完善課程,達到教育價值增值的過程?,F(xiàn)代課程評價包括對課程計劃的評價、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評價以及課程實施效果的評價,人評價對象或內容上來說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由于課程評價在整個基礎教育系統(tǒng)中,具有反饋、甄別和調整、預測和導向等多種重要功能,無論哪一門學科或課程都十分關注課程與教學評價問題的改革,十分關注課程評價體系的建立,對于相對其他課程而言評價工作更為薄弱,更為復雜的音樂課程尤為如此。
  從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角度出發(fā),評價實際上是一個認識的過程。由于認識的主體是人,而人的認識又受到社會發(fā)展、客觀環(huán)境以及人的思想觀念等各種因素的制約,不同的歷史時期會有不同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音樂教學大綱》和《音樂課程標準》是我國教育發(fā)展不同階段的產(chǎn)物,在課程評價上體現(xiàn)出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基本理念和評價體系。我們將《音樂教學大綱》與《音樂課程標準》中有關課程評價的表述簡單作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巨大差異。

教學大綱

課程標準

評價目的

學業(yè)考核的目的是檢查教學效果,了解學習情況,改進教學,提高音樂教育質量

通過科學的課程評價,有效地促進學生發(fā)展,激勵教師進取,完善教學管理

評價內容

考核的內容以大綱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為依據(jù)

對學生的評價應關注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和知識與技能方面的指標,還應考察學習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

評價方法

學業(yè)教材應在平時考查的基礎上評定成績

1、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

2、定性述評與定量測評相結合

3、自評、互評及他評相結合

評價主體

學生、家長、教師、課程管理者

  二、課程評價的分析比較
  (一)評價目的
  《音樂教學大綱》評價目的的比較片面、單純地強調了解學生掌握音樂知識技能的情況,把考核學生實現(xiàn)課程目的的程度作為評價的主要目的。實際上是對學生進行甄別和選拔,以適應應試教育的需要。而《音樂課程標準》的課程評價著眼于評價的教育、激勵與改善的功能,把促進學生發(fā)展、激勵教師進取、完善教學管理、推進課程建設與發(fā)展作為評價的主要目的,充分體現(xiàn)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貫徹了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全面發(fā)展、育人為本的現(xiàn)代音樂教育的基本理念。
 ?。ǘ┰u價內容
  《音樂教學大綱》根據(jù)教學內容,提出了具體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要求,并依此進行考核和評價。如學習正確的歌唱姿勢和呼吸方法;自然圓潤地發(fā)聲,清晰地咬字、吐字;學習簡譜或五線譜的識譜知識,五線譜教學用首調唱名法等等,評價的內容比較單一,大多是知識與技能方面的指標。而《音樂課程標準》則注重學生的全面發(fā)展,不僅關注學生的音樂基礎知識和技能,而且更加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tài)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評價內容從過分注重學業(yè)成績轉向注重多方面發(fā)展的潛能,評價范圍從學生擴大到教師、課程管理與課程發(fā)展。
 ?。ㄈ┰u價方法
  《音樂教學大綱》把考試作為課程評價的唯一手段,采用的是簡單化的定量評價,評價手段比較單一。而《音樂課程標準》則注重評價方式的多樣化和靈活性,不僅有定量評價、定性評價、終結性評價、形成性評價,還有自評、互評、他評等,并且做到多種評價手段相結合,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進行評價,使課程評價更科學、更全面、更完善。
 ?。ㄋ模┰u價主體
  《音樂教學大綱》注重的是教師對學生的評價。教師是評價的主體,一張成績單就是對學生的評價。學生是被評價的對象,往往被排斥在評價過程之外,處于被動地位。《音樂課程標準》將學生、教師以及課程管理者均作為評價主體,使評價立體多元化。特別是第一次將學生作為評價的主體之一,讓學生直接參與對自己以及對教師的評價,確立了學生在課程評價中的主體地位,不僅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而且使評價成為了教師、學生、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活動,可以多渠道地獲取更多的改進音樂教學的信息,及時調整和改善教學,提高音樂教學質量。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音樂課程標準》在課程評價方面對傳統(tǒng)評價方式的突破,即:重視全面發(fā)展,淡化甄別與選拔,實現(xiàn)評價功能的轉化;注重綜合評價,關注個體差異,實現(xiàn)評價指標的多元化;強調質性評價,定性與定量結合,實現(xiàn)評價方式的科學化;強調參與與互動、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實現(xiàn)評價主體的多元化。這些轉變和突破,體現(xiàn)了當代世界課程評價的發(fā)展趨勢與時代特點,體現(xiàn)了我國對素質教育的要求。從這種意義上說,《音樂課程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在我國半個多世紀的基礎教育發(fā)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標志著我國音樂課程評價理論的發(fā)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第五節(jié) 課程實施
  課程實施在整個課程改革過程中是量個極為關鍵的環(huán)節(jié),關系到課程改革的成敗。如果說《音樂課程標準》的制定是描繪了課程改革的藍圖,為課程改革提供了基礎和依據(jù)的話,那么課程實施則是把藍圖變成現(xiàn)實,把課程改革落到實處的過程。有了《音樂課程標準》而無具體實施,再好的方案和設想都是紙上談兵;而不按照《音樂課程標準》的要求去實施,課程改革同樣難以達到目的。作為課程改革的實施者,廣大初中音樂教師必須深入領會課程的基本理念,開拓思路,創(chuàng)新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全面實現(xiàn)課程改革的目標,避免課程改革在實施過程中走彎路。
  傳統(tǒng)的《音樂教學大綱》和新的《音樂課程標準》都十分重視課程實施。但由于教育理念的不同,對課程性質和價值認識的不同,《音樂教學大綱》和《音樂課程標準》對課程實施的要求也不相同。
  一、對音樂教學的總體要求
  《音樂教學大綱》要求“要求初中音樂教育應寓思想教育于音樂藝術之中。要注意音樂知識教學、音樂能力培養(yǎng)、思想品德教育的配合”。這反映了《音樂教學大綱》對音樂教育的性質、特點認識不足,因此要求比較寬泛,在實際教學中難以把握。而《音樂課程標準》顯然注意到了這個問題,要求在教學中遵循聽覺藝術的感知規(guī)律,突出音樂學科的特點,把發(fā)展學生的音樂聽覺貫穿于音樂教學的全部活動中,把音樂審美教育滲透在各個不同教學領域中,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通過音樂感受與鑒賞、表現(xiàn)、創(chuàng)造及音樂相關文化的學習,培養(yǎng)學生的審美感知,豐富審美情感,發(fā)展審美想像,深化審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這些要求把握住了音樂學科以感受和鑒賞為基礎、以審美為核心的特點,因而更具體,在實踐中更易于操作。
  二、對音樂教學內容的具體要求
  《音樂教學大綱》對音樂教學的要求是從培養(yǎng)欣賞習慣、了解音樂知識的角度出發(fā)的,音樂欣賞教學只是普通的教學內容。而《音樂課程標準》則從音樂學科的特點和以審美為核心的理念出發(fā),把對音樂的感受和鑒賞放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上。強調感受與鑒賞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音樂教學的重要內容,是培養(yǎng)學生音樂感受能力和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同樣,在演唱、演奏等教學要求上,《音樂課程標準》注意到了音樂教育培養(yǎng)學生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的功能,強調要激發(fā)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培養(yǎng)學生的自信心,使他們在音樂表現(xiàn)中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美的熏陶,這與《音樂教學大綱》過多地強調音樂基礎知識和技能的要求也有明顯的區(qū)別和不同。此外,《音樂課程標準》還十分重視創(chuàng)造力的培養(yǎng),要求“教師應將創(chuàng)造力的培養(yǎng)貫穿于各個教學領域,要啟發(fā)學生創(chuàng)造性地進行藝術表現(xiàn)不要用‘標準答案’去束縛學生”,“應重視音樂實踐中的創(chuàng)造過程,培養(yǎng)和鼓勵學生的創(chuàng)造精神”,這些都是《音樂教學大綱》所沒有的,表明了我們對音樂課程價值的認識又深入了一步。
  三、對音樂教學方法、手段的要求
  《音樂教學大綱》在這方面沒有作具體的表述,而《音樂課程標準》則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要求:一是面向全體學生,注意因材施教。要求教師對所有學生給予普遍的關懷和鼓勵,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都得到開發(fā)并使他們從中受益,同時注重個性發(fā)展,對音樂特長學生給予相應的指導,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fā)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建立平等互動的師生關系。要求教師在教學中,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便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加強教學過程中的師生交流。三是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手段。要求教師努力掌握現(xiàn)代信息技術,利用其視聽結合、聲像一體、形象性強、信息量大、資源寬廣等優(yōu)勢為教學服務。充分發(fā)揮學生在學校、家庭和社區(qū)運用電腦網(wǎng)絡方面所蘊藏的巨大教育潛力,引導學生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學習音樂。這些教學要求是現(xiàn)代音樂教育基本理念在課程實施過程中的具體體現(xiàn),對中小學音樂教學具有很強蝗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
  新課程的實施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要使新課程真正得到落實,除了教師的自身努力外,各級教育部門、學校還要做大量的工作,為新課程的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切實保障。如教育部門在課程實施前要開展高質量的師資培訓,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了解和掌握課程教學中出現(xiàn)的具體情況和問題,及時加強業(yè)務交流和指導等。此外,由于各地之間、學校之間教學水平的不均衡以及教師之間甚至學生之間素質的不同,新課程在不同地方、不同學校甚至不同班級實施效果也會不一樣,這就需要管理者和實施者克服急躁情緒,保持清醒頭腦,善于從全局把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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