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審美”到“育人”——從海德格爾美學觀看新時代音樂美育思想
在海德格爾的哲學話語體系中,他突破了現代美學中主體對客體的單向審美模式,而將其視為二者相互作用的過程,這也與新時代音樂美育思想中“美育育人”的目標相照應。海德格爾將人對美的感受及美作用于人的過程定義為“審美感受狀態(tài)”(即主體的審美行為加之于客體后由客體作用于主體的結果),并將其視為美學的中心地帶。在海德格爾的哲學巨著《尼采》中,他解釋道:“對美學思想具有決定意義的是主體——對象關系,事實上是一種感受關系。”(15)與該觀點不謀而合的是,新時代美育目標是“人”本身,同時還重視“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美培元”的教育過程。新時代音樂美育之“美”,意味著不再拘泥于客觀的音響物性和審美規(guī)律,而是人借由音樂活動的內在體驗發(fā)掘出蘊含于其中的文化、美學、思想內涵,探索美對人的意識、情操、心靈、想象力、創(chuàng)新力等方面的影響。這意味著“美育”不再局限于主客體審美的單向模式,而是注重美在教育過程中的作用與影響,通過聚焦核心素養(yǎng)提升,從而達到“育人”的美育目標。在新時代美育思想影響下,2022年版《藝術課標》中同樣指出:“重視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藝術感知及情感體驗,激發(fā)學生參與藝術活動的興趣和熱情,使學生在欣賞、表現、創(chuàng)造、聯(lián)系/融合的過程中,形成豐富、健康的審美情趣。”由此可見,對藝術教育過程本身的重視、對學生審美情趣的培養(yǎng),如今已成為新時代音樂藝術教育的重要方針。通過20多年的音樂教育的實踐和理論總結,音樂教育哲學完成了從“審美”到“美育”的轉向,既強調了“育人”的目標導向,也進一步印證了海德格爾有關“美”及“審美感受狀態(tài)說”等觀點。
三、教化與育人:核心素養(yǎng)提升與美育師資建設
在海德格爾眼中,德國人文主義(Humanismus)傳統(tǒng)中依“形”造人的教育模式并不值得提倡。(16)他在《柏拉圖真理學說》一文中依據柏拉圖洞穴理論對教育本質進行詮釋,文中觀點也與“審美”到“美育”的音樂教育哲學轉向相契合。在該文章中,海德格爾指出德語中常用的“教化”(Bildung)一詞偏離了希臘文中“教化”(Paideia)的原義。他將德語“Bildung”譯作“造形”,意為依照“預先存在的形象”(Vor-bild)對靈魂進行構造(Bilden)。海德格爾對教育的思考更貼近于柏拉圖學說,他認為:“真正的教育在于靈魂本身,并將靈魂全然顯現,引導人們抵達并適應存在的本質。”由此看來,海德格爾更強調教化的過程屬性,即“善的理念”不再是教育的最終目標,而指向“人的本質的轉變”。(17)
新時代美育把目光聚焦在核心素養(yǎng)培育方面,將核心素養(yǎng)提升視作音樂美育育人價值的集中體現。2022年版《藝術課標》還對核心素養(yǎng)的具體內容加以闡述:“藝術課程要培養(yǎng)的核心素養(yǎng)主要包括審美感知、藝術表現、創(chuàng)意實踐、文化理解等。”音樂作為藝術教育課程設置的主線,其課程體系按照欣賞、表現、創(chuàng)造、聯(lián)系(融合)分為四大類,其中共涵蓋了14項學習內容,除了重視對音樂知識的學習及音樂創(chuàng)作、表演的技能培養(yǎng)外,課程設置中還加入了與其他學科、藝術和社會生活相聯(lián)系的部分,突顯出新時代音樂教育的美育屬性。2022年版《藝術課標》還對核心素養(yǎng)的評價體系加以規(guī)定,以確保其實踐過程中的具體可操作性。課程標準和評價體系的變化,既體現出新時代音樂美育思想關注教育過程對“人”的轉變,也體現出其與海德格爾教育理念中相吻合的特質。
海德格爾曾擔任德國弗萊堡大學校長,在他看來,“美”是真理的自行發(fā)生,而“育”是面向思的過程。(18)海德格爾在《什么叫做思》一文中對“教”與“學”的內容展開論述,其中對教進行過如下闡述:“真正的教師以身作則,向學生表明他應學的東西遠比學生多,教師必須比弟子更能受教。”(19)海德格爾認為在教育過程中絕非單向的知識灌輸,而是教學相長共同面對“思”的過程。海德格爾眼中的“教”同時也是教師核心素養(yǎng)提升的過程,“教”不僅是完成硬性的知識傳播,更需要落實到人自身素養(yǎng)的本質提升方面。在“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理念中,教師和學生都被局限在知識的單向灌輸和機械化的評價體系中,缺乏對教育過程本身的關懷及對人文素養(yǎng)的重視。而今新時代音樂美育中“以美育人”的“人”不僅指學生,還包括教師,既重視學生的核心素養(yǎng)提升,也關注美育師資的建設問題,這一理念也與海德格爾的教學觀不謀而合。以《意見》為例,該文件在加強學校美育師資建設方面強調了美育師資建設的重要性,要求“配齊配好美育教師”“藝術師范教育以培養(yǎng)高素質專業(yè)化創(chuàng)新型教師隊伍為根本”。此外,2022年版《藝術課標》中同樣也對教師自身素養(yǎng)提升做出規(guī)定,即“樹立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意識,提高藝術教師全面育人素養(yǎng),提升教研能力和研究水平”。在美育過程中,學生和教師的參與都至關重要,對學生素養(yǎng)提升和美育師資建設的各項新規(guī)定,進一步說明了新時代美育思想完成了從主客體審美到注重美育過程和美育主體的一大跨越,也印證了教育目標在于“人”的本質轉變、教師應面向“思”等海德格爾的哲學觀點。
四、本源與融合:音樂美育的多元文化內涵
如海德格爾所言,“藝術歸屬于大道(Ereignis),而‘存在的意義’唯從大道而來才能得到規(guī)定。”(20)其哲學概念的詮釋最終都歸于對“大道”即萬物本源的理解中。海德格爾也曾強調過藝術的民族性、歷史性特質,在《藝術作品的本源》一文中他曾表示:“一個民族的歷史性此在的本源,乃是藝術。”這意味著藝術只有扎根于本民族的文化土壤中,才能生根發(fā)芽茁壯成長。新時代美育思想中強調應弘揚中華美育精神,突出了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在美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管建華教授倡導的“音樂作為文化”的教育哲學同樣反對西方傳統(tǒng)中心論,其提倡“多元文化觀”,認為音樂教育應在本民族語境中建立文化的自覺意識和文化歸屬。(21)海德格爾的美學觀和“音樂作為文化”的教育哲學觀在關注民族文化的繼承發(fā)揚與身份認同方面達成共識,同時也與《意見》中所指出的“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靈,增強文化自信”等目標相呼應。新時代音樂美育改革,除了完成由“審美”到“美育”的教育哲學轉向外,也從“民族性”入手將遵循美育規(guī)律、弘揚中華美育精神作為方針?!兑庖姟窂娬{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扎根中國、融通中外,體現國家和民族基本價值觀,格調高雅,凸顯中華美育精神”。雖然“美育”這一概念20世紀才由蔡元培先生引入中國,但中華美育精神早已根植于中華民族傳統(tǒng)哲學中。在新時代弘揚美育精神,必然要在本民族的文化語境中尋找到落腳點,并立足于本民族文化,以中西互鑒的形式推動中國特色音樂美育方針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