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聽、評、唱”音樂欣賞教學模式之建構
(一)整體感知
整體感知,即讓學生完整地欣賞一首作品。音樂作品通常都是按照一定的曲式結構創(chuàng)作而成的,整體感知是音樂欣賞教學在“聽”這個環(huán)節(jié)的首要任務。欣賞任何一首新的作品,學生對它的認識總要經歷一個由不熟悉到逐步熟悉的過程。與歌唱教學相比,教科書中一般不會提供欣賞曲目的完整樂譜,這就在客觀上給音樂欣賞教學帶來了不小的難度。因此,讓學生聽音樂是開展音樂欣賞教學的一種有效途徑。在整體感知的教學環(huán)節(jié)中,欣賞的目的并不在于讓學生明確地熟悉或記住某些旋律,其重點是讓學生能快速地進入音樂情境之中。
(二)分段欣賞
整體感知固然能讓學生在音樂欣賞過程中獲得對于作品的整體審美體驗,但通常來說,與歌唱曲目相比,音樂欣賞教學中作品的旋律相對而言稍顯復雜,再加上音樂教科書中一般不會完整地呈現這些作品的樂譜,使得學生僅僅借助于音頻,很難在短時間內熟悉作品的旋律。由此可見,這一客觀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音樂欣賞課的教學效果,使得分段欣賞就顯得尤為重要。從曲式的角度來看,任何一首完整的音樂作品都由若干個樂句和樂段組合而成,對重點樂段進行有針對性的欣賞,可以幫助學生較為迅捷地熟悉音樂旋律。從現行的音樂教材中我們不難發(fā)現,不少欣賞曲目都是一些被人們廣為傳唱的歌曲或是世界名曲。在欣賞這些作品的過程中,就特別需要教師引導學生多關注其中的某些經典選段。在具體實施教學的過程中,還可以把這些經典選段單獨挑選出來,適當地重復播放幾遍,讓學生對之留下更為深刻的印象。
“聽”的環(huán)節(jié)作為音樂欣賞教學過程中的主體部分,承擔著向學生完整呈現音樂作品的重任,在整個教學流程中處于核心地位。
三、評:評價主體與評價內容
“評價作為人類認識的一種特殊形式,既要對客體的事實性材料(屬性)加以描述和把握,又要從主體的目的、需要出發(fā)對客體作價值判斷。”⑥ 在音樂欣賞教學活動中,把“評”的環(huán)節(jié)安排在“聽”的環(huán)節(jié)之后,其目的就在于,讓學生在欣賞完一首音樂作品后有一個回味、交流和分享的空間。具體而言,可以從評價主體和評價內容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評價主體:教師與學生
評價環(huán)節(jié)在音樂欣賞教學活動中具有重要意義。這是因為,音樂欣賞主要是一個我們的聽覺感受與音樂作品發(fā)生作用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對于音樂作品的感知需要得到一定的釋放,而釋放審美體驗的最佳途徑就是師生間的交流與互動。因此,在經歷了“講”和“聽”的環(huán)節(jié)后,音樂欣賞教學就進入到“評”的部分。毫無疑問,教師和學生是音樂欣賞教學中評價環(huán)節(jié)的兩大主體。音樂與其說是一門學科,倒不如說是一門藝術。對藝術的理解與體悟,需要通過充分的對話與交流才能最終實現。在音樂欣賞教學的評價環(huán)節(jié),教師和學生因其地位和能力的不同,各自發(fā)揮的作用也不盡相同。教師在音樂欣賞過程中發(fā)揮著主導作用,承擔著引導學生展開音樂欣賞活動的重任,在評價環(huán)節(jié)主要充當引導者與組織者的角色。學生是課堂教學中的主體,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就需要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性,調動學生參與課堂教學活動的積極性。
(二)評價內容:引導思考與分享感受
在“評”的環(huán)節(jié),評價內容需要關注重點。在音樂欣賞教學中,引導學生在熟悉與理解音樂旋律的基礎上形成對音樂美的審美觀念,是音樂教學的一項重要目標。如何成功地實現這一教學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則依賴于“評”的教學環(huán)節(jié)。我們對于音樂的諸多直觀感受,往往需要通過語言的形式才能較為充分地表達出來。而“評”的環(huán)節(jié),正是通過教師和學生的對話來實現的。“對于音樂作品,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要全身心地投入到作品所創(chuàng)設的藝術情境之中,完全敞開自己,傾注進全部的生命意識,用心體味,質疑文本,解讀文本。”⑦ 概括來說,師生針對音樂作品欣賞的對話主要圍繞兩個方面的內容來展開:第一,引導思考,即通過教師引導提問與學生思考回應相結合的方式,聚焦于音樂作品的局部片段。比如,引導學生從歌詞的角度談談詞作者想要表達的思想感情;引導學生從旋律的角度談談作品的謀篇布局和情緒渲染,等等。第二,分享感受,即讓學生結合音樂作品的具體內容自由發(fā)言,分享個體獨特的音樂審美體驗。綜合來看,“評”的環(huán)節(jié)是在前一環(huán)節(jié)“聽”的基礎之上的深入交流,它是音樂欣賞教學的“升格”環(huán)節(jié)。師生間圍繞欣賞曲目的交流與探討有效地推進了雙方對音樂內在美的理解與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