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音樂本體——提高音樂學科素養(yǎng)的核心
從另一方面講,音樂素養(yǎng)與“音樂審美”一詞又有著密切的關系,“以音樂審美為核心”是音樂課程最重要的基本理念,音樂審美指的是對音樂藝術美感的體驗、感悟、溝通、交流,以及對不同音樂文化語境和人文內涵的認知。[6]這就需要欣賞者具備一定的音樂素養(yǎng),才能夠進行“體驗”“感悟”“溝通”“交流”等音樂實踐活動,可以說音樂素養(yǎng)是進行音樂審美活動的基礎,是形成“音樂審美能力”的根基。同時,“音樂審美能力”又包含于音樂素養(yǎng)中,二者是相輔相成的。而“新課標”中只呈現(xiàn)了對音樂審美的概念定義,卻沒有對“音樂素養(yǎng)”與“音樂審美能力”之間的關系進行明確地闡述。這使得許多中小學音樂教育者在教學實踐中忽略了音樂素養(yǎng)的培養(yǎng),而停留在了音樂審美能力的表面內容上。面對現(xiàn)今多元化的音樂文化、語境背景,“音樂審美能力”的提高迫在眉睫,而作為基礎的音樂本體知識的學習,成了提高音樂素養(yǎng)的重要內容。音樂產(chǎn)生的目的可以是多樣的,并不是所有的音樂都為“審美”而生。對于那些為“功能性”而存在的音樂,從音樂哲學的角度講,它們具有一定的自律性,[7]對于這些“音樂”的學習就需要進行音樂本體的研究,音樂本體教育的重要性也就更加凸顯出來。
三、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中“本體音樂”的分析與比較
課程標準是我國基礎學校學科教育的基本方向和目標設計,是學校、教師必須遵守的教學守則,也是評價學生學業(yè)習得的唯一標準。通過對課程標準的分析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我國音樂基礎教育課程中音樂本體教育出現(xiàn)的問題。
筆者根據(jù)義務教育音樂學科課程標準中課程目標部分總目標中的具體內容,根據(jù)其發(fā)展學習的結果,劃分為本體/非本體進行歸納(見下頁表1)。
通過對音樂課程總目標中“學習結果”的歸納,可以看出:我國音樂教育課程目標中“非本體”和“本體或非本體”的占比例較大,音樂本體的教學目標占比例較小。從標準來看,我國音樂課程中的音樂本體內容和其價值性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而從相關資料文獻中,筆者獲悉英國最大行政區(qū)——英格蘭其音樂課程標準的基本特點是:所有課程目標均以“音樂本體”或“本體與非本體兼而有之”的課程內容類型出現(xiàn),不設單獨的非音樂本體課程目標,將音樂本體作為達到其課程理念(非音樂本體)的手段。與英格蘭相似,美國紐約州音樂課程標準也采取了同樣的編制策略,以音樂“本體”為核心。[8]
正如劉沛先生撰文中所指,“音樂的非本體價值,是音樂教育的重要價值,但不是論證音樂教育的存在的根本的和終極的理由。一個正常的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具備正常心態(tài)的音樂教育者,在對學校音樂教育的存在和發(fā)展給予論證時,不宜過度渲染音樂的非本體價值,不宜將這種非本體的價值作為學校音樂教育的唯一基石。”[9]而在我國廣大的中小學音樂教學實踐中,過分追求音樂的非本體目標和過多強調音樂非本體價值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這使得音樂學科教育的價值沒有真正體現(xiàn),提升音樂學科素養(yǎng)的核心內容也無法實現(xiàn)。由此可見,我國音樂教育中音樂本體的內容應作為音樂課程標準及音樂課程實踐的主體,這對于音樂學科音樂素養(yǎng)的提升有著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教育科學論壇編輯部.學科素養(yǎng)評價:學科核心價值的追求與回歸[J].教育科學論壇,2009(9).
[2][3][4][6]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
[5](美)戴維·埃里奧特.關注音樂實踐——新音樂教育哲學[M].齊雪,賴達富譯.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9.
[7][8]曹景諧.呼喚本體回歸——上海、紐約、英格蘭三地音樂課程標準比較研究[J].外國中小學教育,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