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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關于當代中國音樂教育哲學問題研究的歷史脈絡

作者:呂琳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1-17   點擊:

  作者:山東大學(威海)藝術學院 呂琳


  摘要:中國音樂教育哲學研究歷經(jīng)近百年,從時間緯度上對當代中國音樂哲學教育研究作一歸納。當代我國對于明確意義上的音樂教育哲學研究起步比較晚,從三個歷史時期進行研究。


  關鍵詞:中國音樂 哲學教育 美育


  一、美育研究與哲學觀的覺醒


  20 世紀初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美育作為音樂教育哲學最主要的實踐途徑和落實方式,在情感教育、美感教育的意義上受到關注。中國現(xiàn)代藝術教育思想在20 世紀上半葉中國社會陷入危機、經(jīng)歷變革的現(xiàn)實基礎上確立、發(fā)展,正是以改良人心、改造社會為目標。在抗日救亡的歷史境遇中,音樂教育對情感、精神的作用,在激發(fā)凝聚民族生命力、能聚戰(zhàn)斗力的意義上,得到關注闡發(fā)并推向實踐。


  1.“以審美為核心”的教育理念的提出――通過古籍研究發(fā)現(xiàn),自春秋以來,我國古代音樂教育具有三個重要特點,即在音樂教育中重視音樂的政治功能、教化功能和審美功能。中國古代音樂教育這種特點對于今天的音樂教育,具有重要的啟迪作用。


  2. 真正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的提法,實際上是我國上個世紀初蔡元培所主張“美育”認識的深化。他在民國元年任教育總長后發(fā)表《對于新教育之意見》(l912) 一文,首次提出美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將美育作為“育人”目的實現(xiàn)的基本保證。1923 年六月教育部頒發(fā)的《小學音樂課程綱要》和《初級中學音樂課程綱要》中強調了美育情感教育的重要性。1932年教育部頒發(fā)的中小學課程標準,將音樂欣賞列入了中小學音樂教學內容,形成了以唱歌、樂理、欣賞、樂器四方面為內容的中小學音樂課教學內容。這一音樂課教學內容模式一直沿用到20 世紀末。直到2000 年起音樂新課程標準的研制,才開始有所改變。新的音樂課提出了新的音樂教育哲學:“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


  3. 蔡元培音樂教育思想代表了中國代新型音樂教育最初的理想目標,至今仍具有現(xiàn)實的啟示。這在本世紀新課程標準中的以審美為核心的教學設置中得到了近乎完美的體現(xiàn),也與美國提倡的官方音樂教育――審美教育達到了完美的契合。并且從我國近代音樂教育史不難窺見審美哲學在我國有它存在的內在歷史的原因。


  二、風起云涌,百家爭鳴


  改革開放后近20 年,隨著國家宏觀環(huán)境的變化,音樂教育又轉而強調智育功能。改革開放后,音樂教育界又先后引進“世界五大音樂教學法”(德國的奧爾夫教學法、匈牙利的柯達以教學法、日本的鈴木教學法、瑞士的達爾克羅茲教學法和美國的綜合樂感教學法) ,此后,加德納( Gardner)的“多元智能理論”( 加納德的多元智能理論認為,如果一個人想獲得深度的了解,勢必要超越單一學科的范圍,采取跨領域的研究方式。所以綜合學科內容教學,成為發(fā)展多元智能的有效途徑,也是現(xiàn)代教學的重要特征。) 和戈爾曼( Gorman) 的“情商理論”( 戈爾曼的情商理論認為,與傳統(tǒng)智力理論不同,情緒智力強調能力的情緒因素,他的研究動機在于運用情緒智力概念去解釋個體的績效和成功) 又席卷我國,它們雖都從不同角度為證實音樂教育的價值提供重要的理論依據(jù),但是終因其只是從智力和情感技術訓練角度立論,因而無法證實音樂教育是每一個人所必須具備的,從而不能成為音樂教育最本質的核心理論。


  受后現(xiàn)代多元文化思潮的影響,音樂教育專業(yè)內外出現(xiàn)了前所未有的情況,如音樂教育者對于審美哲學的理智審視,多元智能理論的出現(xiàn)、人們對哲學問題研究興趣的高漲,以及艾利奧特創(chuàng)立的新的音樂教育哲學觀,等等,致使人們急于追尋一種新的哲學思想來批判不斷引起人們質疑的審美哲學觀。在這種情況下,實踐哲學觀便應運而生。即在音樂教育哲學研究中,出現(xiàn)了多元化的聲音,在國內出現(xiàn)了對以審美為核心的音樂教育提出哲學批評的學者,充分肯定了音樂作為社會文化建構的思想,提出要構建“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


  直至當前,中國的音樂教育的現(xiàn)實還是在以審美為核心的指導下在發(fā)展著,但我們可以欣喜地發(fā)現(xiàn)這種局勢在慢慢出現(xiàn)改變。作為多元音樂文化的組成部分,我們在研究的過程中對多元文化的交流所存在的悖論要有清醒的認識。在全球一體化的今天,諸文化之間如何既互相交流和理解,又能保持文化的多樣化和發(fā)展固有文化的特色,是一個嚴峻而艱深的課題。


  三、批評與反思


  2009 年,廣州大學音樂舞蹈學院承辦的音樂教育哲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議中,來自國內及港澳臺20 余位專家和代表,齊集一堂,分別作了相關學術報告,對音樂教育哲學及音樂教育教學實踐等領域的相關學術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對當代的音樂教育哲學的發(fā)展現(xiàn)狀及未來發(fā)展趨勢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和研究。其中,來自南京師范大學博士生朱玉江提交的論文《當代中國音樂教育的主體性哲學反思》一文中,對當代的中國音樂教育主體性哲學進行了反思。他認為,20 世紀的我國音樂教育的百年歷程始終未能走出“主客”二分的主體性哲學思維定勢中。在全球化時代的西方哲學、教育學、文化學研究、音樂教育學發(fā)生重大轉型的時候,主體性哲學主宰的音樂教育必將面臨嚴峻的挑戰(zhàn)和困境。作者總結為4 點:(1) 以音樂語言為基礎的交往活動; (2) 音樂教育是一種主體間的理性對話和理解的過程; (3) 音樂教育的意義在生活世界中生成和發(fā)展; (4) 音樂教育歸屬于人文學科。人文學科主要以人的價值和人的精神作為其研究對象。


  來自上海音樂學院的余丹紅教授的文章《當代中國音樂教育哲學研究中若干問題思考》中,圍繞所提出的三個問題,點出了當代中國音樂教育哲學研究中所存在的問題。包括:


  1.當代中國音樂教育哲學研究領域往往將音樂教育哲學的綱領性、原則性與普遍性原則暫擱置一邊,而搜索、提取一些口號式的“核心問題”“可操作程序”,并不甚顧及上下文關系地將之應用于音樂教育的體系建構、標準制定、甚至政策法規(guī)的制定等,使音樂教育哲學的研究偏離“大地圖”原則而趨于實用主義。


  2.如何辨清哲學與美學的區(qū)別,是我們在音樂教育哲學理論中首先應該理順的基本概念。毫無疑問,音樂教育哲學中包含諸多美學問題,但是美學絕對不是音樂教育哲學的全部,或絕大多數(shù)內容。


  3.任何一種理論的產(chǎn)生都是歷史上下文關系中的產(chǎn)物,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具有其合理性,并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淡出理論研究的核心地位。


  音樂教育哲學變革、突破的要求,不僅來自音樂教育實踐,來自我們所處的整個時代及文化環(huán)境。幾十年來,我們的耳邊不斷地在喊著: 音樂是情感的符號,“以人為本”的音樂教育,實踐的音樂教育哲學,音樂教育的文化哲學建構,等等,這些音樂教育主張并非都是絕對的真理,但至少他給我們的音樂教育者提供了很多參照,或引起我們的反思,讓我們回過頭來想想我們的音樂教育哲學自身是否存在著不足和缺陷。也許正是在這種反思中,加上音樂教育哲學實踐的影響,萌動了音樂教育哲學的改革、突破的欲求。


  參考文獻:


  [1]吳淑元. 中國古代音樂教育的特點及啟示. 湖南農(nóng)業(yè)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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