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的事物中找到美”——小學音樂欣賞中豐富學生審美體驗的有效策略
學生在律動中不僅要聆聽、跟隨, 還要作為參與者釋放內心情感, 與動作、舞蹈、語言緊密地結合, 享受在活動中獲得音樂審美體驗。
三、運用樂器輔助, 豐富學生的音樂審美體驗
在音樂課堂中一般使用的是打擊樂器和音條類的樂曲。它們無須技巧準備, 為學生們參與和體驗音樂, 并且獲得音樂經驗, 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學生通過對這些樂器的學習, 激發(fā)了學習音樂的興趣和熱情。在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音樂實踐活動時, 通過自己的方式得以表現(xiàn)出來, 提高了學生對音樂的理解、表達和創(chuàng)造能力。
在音樂欣賞課中, 可以通過器樂的演奏幫助學生感知、記憶樂曲的旋律, 像集體性的合奏體驗中, 每個學生都是團隊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合奏活動中, 每一個學生都能根據(jù)自己的能力參與音樂實踐活動, 每一件樂器都有可能在音樂的某一部分充當“主角”, 又會隨時讓位給其他的樂器, 充當“配角”。這樣的音樂實踐活動, 學生的審美體驗隨著音樂的發(fā)展不斷變化和積累, 通過“角色”的轉變讓學生在音響感知中, 得到美的熏陶與精神的升華, 同時還培養(yǎng)了學生的合作能力。例如, 人教版三年級上冊《匈牙利舞曲第五號》主題二:2/4。
再如, 蘇教版四年級上冊《花兒與少年》主題一:2/4。
學生們可以根據(jù)自己以往的音樂經驗和審美體驗, 為樂曲進行適當?shù)呐淦? 編配出不同的節(jié)奏型, 演奏出屬于自己的新“樂曲”。
綜上所述, 多重體驗給予學生積累音樂經驗的機會, 他們審美體驗能力也會隨之逐步提升。教學生“會聽”音樂的過程, 實際上是提升學生音樂審美能力、豐富學生審美體驗的過程。“從美的事物中找到美”, 這就是我們審美教育的任務。
參考文獻
[1]李坦娜, 修海林, 尹愛青.奧爾夫音樂教育思想與實踐[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