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教學反思——課堂與教材
音樂課以教師為中心的多,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的少。在我們的音樂課里,很多教師不是笑臉相迎,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幾乎坐在琴凳上不挪窩、指手劃腳,不管學生學得如何,只顧按照已備的教案、時間表灌之。……
前段時間,我們對部分小學生進行了一次“音樂傾向”的抽樣調查,得到了一系列有價值的信息。在他們的答卷反饋里,我們得不到一直期望的“音樂課是學生最喜歡上的課”、“音樂老師是學生最喜歡的老師”的那種感動,相反的卻是冷漠與排斥;他們熱衷的是流行歌曲、偶象歌星,而對教材中的歌曲卻不屑一顧;他們可以如數(shù)家珍似的報出一長溜的、連音樂老師恐怕還未所聞的歌名及某某歌星所唱,而對音樂課上老師反復教唱、竭盡所能講解的歌(樂)曲卻模糊不清,甚至毫無印象……這里固然能找到許多原因,講出一大串非我們音樂教師所能的理由,但從一個教育者應有的工作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來反思我們的教育,恁心而論,我們的課堂教學本身存在的許多問題恐怕也是一個不容低估的重要因素。
一、課堂音樂教學中的“音樂”含量過低
音樂課類似文學課,語言文字解說的多,提及音樂語言、挖掘藝術情感的少。在我所聽到的音樂課里,這種情況不在少數(shù),尤其是欣賞課。有些老師的課,他們講得多,要學生用心聆聽的少;把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傾其所有,非講個清清楚楚不可的多,留給學生去思考、去領悟、用音樂去激發(fā)想象的少;用語言表達的多,用情感體驗的少。因此,在一些老師的教學中,語言多,音樂少,全然沒有了音樂的我,也沒有了“音樂作品是要悟的”這個道理了。這樣的結果只會是,學生的音樂作品積累少,對音樂的感悟淺薄,最終是對音樂課沒了熱情。我們坦言,講文學我們比不過語文老師(就普通而言),講解數(shù)理也非我們所長,為何不發(fā)揮我們音樂教師的優(yōu)勢呢?
音樂課即唱歌課,但僅僅唱會歌曲的多,唱好歌曲、唱得有滋有味的少。他們在課堂的相當一部分時間里(課的后半部分)唱歌卻是“老太婆念經(jīng),有口無心”。既不用心,何來之味、又何來之情,更何從談感!音樂課里的歌不好聽、不夠味,那當然會到課外去找。找他們處認為好聽、夠味的歌來唱,還工工整整地把它們抄在精心挑選的小本本里,裝在兜里,并引以為豪。
音樂課即技能課,枯燥乏味、機械訓練的多,興趣激發(fā)、情感抒發(fā)的少。我們的一些教師片面地理解了技能,過于偏重技能,使得我們的中小學音樂課成了音樂基本功訓練課,把音樂當作機械的技能去訓練,把中小學生當作音樂專業(yè)的學生來訓練。這樣做,可能在表面上或許在一段時間里,一部分學生會有一些效果,但卻有可能因此而削弱了絕大部分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 ,甚至磨滅。實際上這樣的音樂學習與課堂教學,從根本扭曲了音樂作為人類情感藝術、精神火花的本性,也背棄了“國民音樂教育”的初衷,是與音樂教育的基本原理背道而馳的。
二、課堂音樂教學中的“教師”定位失衡
音樂課以教師為中心的多,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的少。在我們的音樂課里,很多教師不是笑臉相迎,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幾乎坐在琴凳上不挪窩、指手劃腳,不管學生學得如何,只顧按照已備的教案、時間表灌之。學生回答問題順我者表揚、逆我者斥之并不少見……這樣的課堂教學,是一個不平等的教與受的關系,從未把學生作為教育的主體,從來只把學生當成知識的接受器,教師絕對是主宰而非主導,學生是完全被動的。這樣的音樂課學生哪來的情、哪來的興趣?也就無從說“我喜歡音樂課”了。
教師做夠做足“教”字這篇文章的多,創(chuàng)設良好環(huán)境,激發(fā)學生主動學習、體驗的功夫不足。我聽過少的音樂課,也看過很多老師的教案,總發(fā)現(xiàn)我們的教師在構思一堂課伊始直到完成教案及教學全過程,他們經(jīng)常在考慮的是我該怎樣做、怎樣教,很少考慮學生怎樣來學、怎樣來體驗。一些教案連教師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了,惟獨沒有“這時學生該干什么、此時學生會出現(xiàn)什么”。他們只想課堂45分鐘我該怎樣安排,卻沒想到作為“教學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雙向互動過程”。音樂學習本身是一個復雜多樣的變體,神經(jīng)質的信息輸入不是單一的,應該包括聽覺、視覺、運動覺全方位的。而這種信息的輸入,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學習者的主動參與、積極體驗,那“學”的過程、“學”的結果就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