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劇的樂隊體制
解放以來,越劇樂隊在民族樂隊基礎(chǔ)上逐漸規(guī)范。在鼓板、越胡主奏下,分吹、拉、彈、打四部分,其配置根據(jù)劇目演出的需要擴大或壓縮,但總的原則是“少而精”的組合和“一專多能”的人員配置。目前上海越劇樂隊的基本編制如下。
一、以9人為基礎(chǔ)的傳統(tǒng)樂隊,其基本編制為:
鼓板 1人(兼小堂鼓或大鼓)。
越胡(主胡) 1人(兼嗩吶、板胡)。
中胡 1人(兼鈸)。
大提琴(或大胡) 1人。
琵琶 1人。
揚琴 1人。
大三弦1人(兼大鑼)。
笛1人(兼簫、嗩吶或月琴、阮等彈撥樂器)。
這種傳統(tǒng)樂隊主要用于傳統(tǒng)戲的伴奏,采用傳統(tǒng)伴奏(跟唱托腔及曲牌配音)或按譜齊奏主旋律的形式。其人員可增可減,如9人中減去揚琴、大提琴(或大胡),即成7人樂隊,再減去小鑼(由鼓板或主胡兼帶),變成6人樂隊。
二、11人樂隊
在上述9人樂隊中增加二胡(兼板胡)和吹奏樂器各1人,即成為11人組合的樂隊,再增加一把低音提琴,即成為12人組合的樂隊。此類樂隊在伴奏上可采用簡單的配器,以增減音量或變化音色,重要之處也可采用較為簡單的多聲部伴奏。
三、18人樂隊
以民族樂器為主體,吸收部分西洋樂器組合成18人左右的樂隊。其配置大致如下:
越胡(主胡) 1人。
板胡 1人。
二胡 2人。
中胡 2人(或1人)。
大提琴 1人。
低音提琴 1人。
柳琴 1人(兼琵琶或中阮)。
揚琴 1人。
箏 1人(兼大三弦或中阮)。
長笛、笙、簫 2人(兼曲笛、梆笛、嗩吶或彈撥樂器)。
雙簧管 1人(兼嗩吶或笙及彈撥樂器)。
電子琴 1人(或由適宜人員兼任)。
鼓板 1人。
打擊樂 1人(定音鼓、小鑼、云鑼、吊叉、碰鈴或三角鐵等)
18人樂隊中如要精減,可減去彈撥樂器及吹奏樂器各1人,即成為16人組合的樂隊,再減去拉樂器1人,即成為15人組合的樂隊。被減去的樂器,可由樂隊內(nèi)部統(tǒng)籌兼顧,吹、拉、彈、打聲部齊全,可以多聲部伴奏為主。此外,也有使用小提琴、中提琴的樂隊,編制達26人。
下面是樂隊三種不同編制的實例。
(一)1955年,上海越劇院演出的《西廂記》及《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樂隊編制(共17人)
鼓板1人 主胡1人 二胡1人 板胡1人 中胡2人
大胡2人 特大胡1人 笙1人 琵琶1人 揚琴1人
三弦1人 打擊樂1人 指揮1人 笛、簫、嗩吶2人(兼月琴)
(二)1977年,上海越劇院演出的《祥林嫂》的樂隊編制(共18人):
鼓板1人 主胡1人 副胡1人 二胡2人 高胡(兼板胡)1人
柳琴1人 高音笙1人 鍵盤排笙1人 嗩吶(兼雙簧管)1人
三弦1人 竹笛2人(兼新笛、長笛及單簧管) 打擊樂(由適當(dāng)人員兼任)
(三)1992年,上海越劇院演出的現(xiàn)代劇《瘋?cè)嗽褐畱佟返臉逢牼幹疲ü?6人):
鼓板1人 主胡1人 二胡1人 琵琶1人
揚琴1人 柳琴1人 阮(兼箏)1人 長笛(兼竹笛)2人
低音提琴1人 鍵盤排笙1人 單簧管1人 雙簧管(兼嗩吶)1人
電子合成器1人 打擊樂1人
鼓板1人 主胡1人 二胡1人 琵琶1人
揚琴1人 柳琴1人 阮(兼箏)1人 長笛(兼竹笛)2人
低音提琴1人 鍵盤排笙1人 單簧管1人 雙簧管(兼嗩吶)1人
電子合成器1人 打擊樂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