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器材管理制度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1-18 點擊: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用后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并注意維護保養(yǎng),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準。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的要視情節(jié)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衛(wèi)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后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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